3 电工电子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 上海开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1-56421756 56422182

联系邮箱:shkaihang@126.com

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336弄43号

电工电子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来源:www.khmox.com发布时间:2016-10-24 10:00:41

一、各任课教师使用仪器时,要填写实验登记表。出室有记录,用毕及时交回,归还有清点、有记录,便于追究责任。

二、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三、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并主动配合共同准备。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点,仪器如有损坏、丢失,要如实记录,酌情处理。

四、学生在实验中丢失仪器、或非正常损坏仪器,任课教师要负责追查责任,督促当事人照价赔偿。

五、安全使用仪器设备,杜绝盲目操作,确保师生安全。

六、教师使用仪器如有损坏,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如属贵重或精密仪器,应写损坏报告请示领导处理,处理结果要报总务处备案。

七、教师使用仪器,必须熟知仪器的构造、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严禁盲目操作或随意拆卸。

八、药品的领取、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剧毒药品领用时,要详细记录,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并妥善处理。对于非正常操作造成物资积压浪费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应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首 页企业简介新闻动态产品介绍开航方案技术文章配置标准企业博客成功案例售后服务联系我们
产品列表页
返回顶部

客服中心